专业深耕:债务与合同纠纷为盾,公司法与建设工程为矛
何小艳律师专注于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建设工程四大核心领域。在债务纠纷方面,擅长复杂债权清收、不良资产处置及债务重组,能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合同纠纷领域,精通合同起草、审查、违约维权全流程,成功化解多起疑难合同争议。公司法业务中,可为企业提供股权架构设计、投融资合规、公司治理、劳动用工等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建设工程领域,深耕招投标、工程结算、质量争议、工程款追索等核心环节,为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经典战例:用判决说话的实力派
案情:原告覃XX将土地及地上厂房、构筑物出租给被告王XX,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后因原告儿子覃XX经营需要,被告将部分场地转租给覃XX。2022年6月30日,案涉土地被政府收回,政府向被告支付了搬迁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原、被告及覃XX三方就补偿款、租金等问题协商无果,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租金67500元。
律师履职:何小艳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答辩。
结果:法院认定2017年4月20日签订的《租赁协议书》合法有效,结合实际租赁情况,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租金22492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解答】:租赁的厂房因政府征收导致停产停业,承租方是否还需要支付后续租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租赁协议书》合法有效,但因原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应附属设施被回收、征收,导致被告经营的厂房停产停业,原告出租的厂房未能保证其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书》实际履行至2022年4月13日。在此之后,原告再行主张租金既无法定依据,亦显失公平合理性。所以,承租方无需支付2022年4月13日之后的租金。
何小艳律师以严谨、务实的执业态度,在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建设工程等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她凭借精准的研判、高效的处置和全程的把控,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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