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企业破产清算期间遇债权诉讼,律师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
本案由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丁婷律师代理。丁婷律师有12年法律相关行业经验,曾在行政执法单位工作7年,是公务员转律师。她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及丰富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企业破产等案件。
某矿业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19年7月14日被哈巴河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2022年5月12日,原告阿XX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将某矿业公司诉至法院,称某矿业公司在2007年至2021年期间占用其80.2亩草原进行探矿及建设,造成草原植被破坏,要求支付草原使用补偿费77152.4元,拆除承包草原上的永久性建筑并恢复草原植被。
丁婷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关键突破口在于程序合法性。她指出,某矿业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原告在申报债权后又提起个别清偿诉讼,违背了《企业破产法》“公平受偿”的基本原则。律师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构建抗辩体系,程序上强调破产清算期间个别清偿诉讼违法,实体上对原告主张的补偿费计算等提出异议。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阿XX的起诉。
案例二:合伙未清算径直主张财产分割,律师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
还是丁婷律师代理的案子。原告薛XX、被告冉某某与第三人邵某某自2019年起合伙经营烘干厂等业务,但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2022年12月20日,三人在《站台余货明细表》上签字确认“余货总共2685吨,现挂账冉某某名下”。2025年1月,原告薛XX起诉被告冉某某,主张该2685吨玉米系合伙财产,被告售卖后未分配货款,要求支付其应得合伙所得及利息。
丁婷律师团队迅速明确核心争议,制定了三层抗辩策略。他们深挖证据,指出原告此前就部分案涉货物提出过相反主张,存在滥用诉权嫌疑。同时结合另案生效判决确认的“合伙未清算”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告径直主张分割财产于法无据。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薛XX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1.破产案件: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债权人应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而不能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清偿,否则不符合法定程序。
2.合伙纠纷:合伙财产分割需以清算为前提,在合伙未清算、合同未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3.证据意识:无论是债权诉讼还是合伙纠纷,都要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举证,证据不足可能导致主张无法得到支持。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法律纠纷中,专业律师的精准分析和有效抗辩至关重要。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运用正确的法律知识和策略,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丁婷律师执业12年,任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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