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的“读心术”
王俊杰律师专注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领域,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经验颇丰。他深知在劳动纠纷中,合同条款往往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像一位精准的“读心者”,能从合同中洞察双方的权利义务。
劳动纠纷的激烈交锋
在新XX某轻工公司劳动争议案中,员工黄X以“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未缴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多项赔偿。仲裁委驳回请求后,一审判决轻工公司需支付部分费用,双方均不服上诉。王俊杰律师作为轻工公司的代理律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黄X主张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为月平均工资9247元,这对轻工公司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王俊杰律师仔细研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发现其中明确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1540元(新XX于田县最低工资标准),且每月工资中包含固定加班费1130元,涵盖工作日21:00前及休息日的制度性加班。
二审翻盘的精彩策略
二审中,王俊杰律师紧紧围绕合同约定展开论述。他指出,提成工资已具有加班对价性质,黄X未能证明其在完成生产目标后仍需额外加班。同时,于田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月,加班费计算基数应依合同约定执行。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王俊杰律师的观点,认定黄X主张的139661元延时加班费及10203元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缺乏依据,不予支持,为企业减少经济损失16万余元。
虽然轻工公司关于品质扣款的上诉请求因未能提供损失证据被驳回,社保承诺也被认定无效,但王俊杰律师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精准把握和巧妙运用,成功驳回了员工的高额加班费诉求,实现了劣势开局后的策略翻盘,展现了卓越的谈判艺术和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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