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刘晟律师代理。刘晟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工学与法学交叉学科背景,兼具扎实的技术功底与深厚的法律素养。他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深耕于刑事、婚姻家庭等案件领域,秉持“专业、高效、务实”的服务理念,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2023年9月5日7时30分,路某某驾驶路某银所有的新M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搭载各某某及其他三名雇工前往瓜地干活。行驶至国道218线路段时,因车辆轮胎爆胎且操作不当,车辆翻下路基,各某某等人受伤。经交警认定,各某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各某某先在尉犁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天,路某某支付了此次住院医疗费。2024年5月9日,各某某在河南省鄢陵县人民医院进行二次手术,又产生了医疗费。经鉴定,各某某右肘关节损伤、L1骨折均构成十级伤残,还确定了营养、护理、误工期限。
新MXXX号车辆在被告一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及“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路某某、路某银均是各某某的雇主,事故发生时各某某在提供劳务途中。路某某在事故后支付了20000元赔偿款,但双方就剩余损失赔偿没谈拢。
于是,各某某委托刘晟律师团队,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将三被告诉至法院。庭审中,争议焦点很多,比如各某某的损失数额怎么认定、保险公司怎么承担赔偿责任、路某某和路某银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及责任比例、“好意同乘”和“协议已赔偿完毕”是否成立等。
刘晟律师团队围绕这些焦点展开举证和辩论。他们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事故和各某某伤情的关系以及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主张这不属于“好意同乘”,路某某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驳斥“协议已赔偿完毕”的说法;明确驾乘人员综合保险应在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路某某承担。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团队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一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各某某66131.7元,被告二路某某赔偿53690.69元(扣除已支付的),驳回对被告三路某银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成功为委托人追回赔偿共计119822.39元。
法律干货
及时固定证据: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固定事故证明、医疗病历、费用票据等关键证据,这是后续索赔的基础。
明确保险赔付范围:涉及保险理赔时,要清楚区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驾乘人员保险的赔付范围,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委托专业律师:面对保险公司的免赔抗辩和侵权人的免责主张,专业律师能精准驳斥,明确责任边界,帮你争取最大利益。
结语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在遇到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时,不要慌乱。只要及时收集证据,明确责任,委托专业律师,就能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晟律师,执业多年,在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工作,律所位于欢乐海岸3号写字楼26层,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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