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被告于2007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举行婚礼,2016年补办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两名子女。原告曾于2024年8月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原告再次起诉,要求判令离婚、两子由被告抚养并自愿承担每月1000元抚养费。
二、律师办案思路与成果
李伟玲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准确把握离婚案件二次起诉法律要点,运用民法典中夫妻感情破裂、分居满一年应准予离婚规定,推动法院在被告未到庭时依法判决离婚。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提交子女意愿材料、合理设定抚养费标准,尊重子女意愿同时为当事人争取较低抚养费负担,全面实现原告诉讼目标,充分展现其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还获得当事人多面锦旗,实力与口碑获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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