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基础: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开启法律之路
张书雯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扎实的法学教育为其执业奠定了坚实基础,执业证号为11201202011248250,服务于天津津南区,现任职于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成为该所合伙人。其联系地址位于咸水沽镇南环路与紫江路交口东南侧滟澜山苑35底商8号。
执业成果:承办逾百案件,专注婚姻家庭与劳动争议领域
执业至今,张书雯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拥有深厚的实务积淀。秉持服务当事人的宗旨,凭借专业法律知识和严谨工作态度,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结果,让法律公平正义在实践中充分体现。
典型案例:团购还迁房被抵押,律师助力撤销抵押并过户
王XX作为某村村民,通过村委会分配取得一套还迁房购房资格,虽《认购协议》无开发商盖章,但开发商于2015年将房屋交付王XX,王XX入住至今。然而,2015年12月,开发商将包括涉案房屋在内的431套房屋抵押给某银行天津XX,后借款人未还款,银行诉讼获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优先受偿权。王XX于2019年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案件审理:两级法院认定购房人权益优先,撤销抵押登记
经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最终生效判决认定王XX在银行抵押权设立之前已购买并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屋,其对房屋享有的民事权益优于银行的抵押权,撤销了原判决中涉及涉案房屋部分的优先受偿权,随后涉案房屋抵押登记被撤销。
过户诉讼:律师清晰论证助力,法院判决支持购房人过户请求
但开发商以村委会未结清购房款为由拒绝配合王XX办理过户手续,王XX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王XX系涉案房屋实际所有权人,开发商抗辩理由不成立。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王XX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0元。在本案中,律师前期成功推翻已生效的抵押权优先判决,后续清晰论证原告权利优先性,有效维护了购房人的合法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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