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刑事辩护
高永帅律师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在投身律师职业前,他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其服务客户既包括面临重大危机的企业,也有身陷囹圄的个人,工作方式侧重于刑事诉讼。
电信诈骗案轻判
在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被告人杨XX在2022年8月19日到22日期间,与同乡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银行卡共计过帐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共计346042.2元。公诉机关认为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情节严重,且杨XX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高永帅作为杨XX的辩护人,认为杨XX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他指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对案件办理起到积极协助作用;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起诉书认定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在庭审中,高永帅针对获利证据不足这一点,详细指出起诉书指控杨XX非法获利2000元的依据仅为微信支付4次“零钱提现”,且与同案犯供述相矛盾。最终,法院采纳了高永帅关于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虽然杨XX最终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但高永帅的辩护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诈骗案获缓刑
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一案中,2023年8月25日,谭XX通过“飞机”软件认识上线,伙同卢XX等人按照上线指示,冒充领导与他人沟通,企图骗取财物。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公诉机关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且系犯罪未遂、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高永帅作为谭XX的辩护人,提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仅是提供移动设备,其他诈骗行为均是上线通过远程操控完成,不能认定谭XX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法院最终认定谭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结合其诈骗未遂、从犯等情节,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高永帅的辩护为谭XX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