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律师深耕合同纠纷领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展现出了深厚的法学素养和出色的实务能力。
法律条文精准解读
李斌律师在处理朱X与西宁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时,精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文。他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平等、自愿原则,指出因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差距较大,原告无力支付新增面积房款,双方对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无法达成一致,合同应当解除。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确定合同解除时间,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权益。
理论结合实际反驳抗辩
面对被告提出原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购房款存在违约的抗辩,李斌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要求被告提供证据。因被告未提交相关证据,法院未采信其抗辩意见。这体现了律师在实务中运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理论,有力地反驳了对方的观点,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斌律师在本案中,通过对法律理论的灵活运用和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退还了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充分展现了其深厚的法学素养和卓越的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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