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周耀东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学术型硕士学位。他在西安市核心地区及咸阳提供法律服务,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其中民商事合同领域案件达147余件,在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占比约70%。同时,在商事及执行领域承办案件50余件,主要集中在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执行追加、债权人撤销权等方面,占比约30%。他的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个人和企业,工作方式诉讼与非诉并重。
租赁合同纠纷
在秦都法院租赁合同纠纷案中,被告是作为公司法人及股东的个人。公司设立前,该个人以自己名义对外负担债务,且实际履行中均以个人名义进行。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相关费用。周耀东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经多次调解、直播开庭,向法院阐述公司承受权利义务的观点。最终,法院认可了这一观点,原告撤诉,为被告避免了可能的债务承担。
股东主体不适格案
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之后A与合作方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租金支付等均由C公司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抵偿部分欠租。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
周耀东律师作为A的代理人,精准识别核心争议焦点。对于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律师指出A系为设立C公司而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明知且接受,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对于欠租金额,主张扣除已付5万元履约保证金及5万元设备抵债款,并指出B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影响经营,依法可减免部分租金。对于资金占用利息,强调疫情期间属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严重受损,非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且LPR四倍无法律依据。
在法院组织的开庭审理中,律师围绕上述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经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维护了A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承担不当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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