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背景与业务领域
刘智是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具有法律和化学双背景,还拥有化工检验检测执业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执业证,具备多年化学专业及从业背景。他是法佑化成律师团队负责人,执业至今承办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多起相关案件,在公司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担任重工企业、五星级酒店、药企的法律顾问,参与标的额千万元债务纠纷案,代理交通肇事罪、诈骗罪等案件的刑辩律师,获得不起诉和缓刑的结果,还为化工园的工作人员进行行业法律风险的培训。
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详情
原告南京某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某公司存在合法买卖合同关系。2019年双方签订《机械设备采购合同》,北京某某公司向南京某某公司采购3台设备,总货款170多万元,合同对付款节点、质保金、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南京某某公司依约于2019年5月交付设备,2019年7月设备经检验合格并完成验收。2019年12月,北京某某公司又加购机械设备配套配件,产生配件款10多万元。然而,北京某某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起重机质保金10多万元及配件尾款7000多元,合计10多万元经多次催告仍拒不支付,构成严重违约。
三、诉讼过程与律师应对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南京某某公司委托刘智所在的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庭审中,北京某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仅提交书面答辩状抗辩。其一是主张已足额支付设备全部货款,认为某笔10多万元质保金属有效付款;二是否认双方存在配件买卖合同关系,认为案外人无权代表公司结算,且已支付的10多万元为全部配件款,不存在欠款。刘智等代理律师针对其抗辩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完整证据链并发表核心代理意见。指出南京某某公司提交的材料入库验收单、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资金申请单及北京某某公司10多万元配件款支付记录,能相互印证双方存在配件买卖事实,且北京某某公司已实际履行部分付款义务,剩余7000多元配件尾款应予支付;同时,北京某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构成违约,应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四、案件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代理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未足额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合计10多万元;判令被告以10多万元为基数,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合法债权及违约金主张均获司法确认,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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