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委托人跟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多份公寓租赁合同与委托管理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大额资金。双方约定公司定期支付固定收益,但并未实际交付房屋,也不共担经营风险。后来公司长期拖欠收益款项,法定代表人虽出具协议确认欠款并承诺偿还,却仅支付少量款项后就不再履约。委托人的诉求是追回本金和利息,案件核心争议点在于合同的法律性质究竟是租赁还是借贷。
案件难点分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合同的性质不能仅看合同名称,而要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和权利义务关系。本案中,合同外观是租赁和委托管理,但实际情况是委托人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收益,这种情况与民间借贷的特征更为相符。然而,要突破合同的书面约定,准确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存在一定难度,需要充分的证据和严谨的法律论证。
律师办案思路:班兆然律师首先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和实际履行情况,收集了资金流向、收益支付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双方实为借贷关系。然后,以被告逾期付款构成根本违约为依据,依法向法院主张解除全部涉案合同。同时,结合法定代表人出具的还款协议,认定其构成债务加入,将法定代表人列为共同责任主体。围绕返还本金、支付合法利息、追究连带责任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诉讼方案。在庭审过程中,班律师清晰阐述代理观点,有力反驳对方的抗辩理由。
案件结果与启示:法院最终采纳了班兆然律师的全部代理观点,判决确认涉案合同依法解除,判令房地产经纪公司向委托人返还借款本金XXX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法定代表人在4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方全额承担。对于有类似情况的当事人来说,在遇到合同纠纷时,不要被合同表面形式所迷惑,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准确判断法律关系,收集有力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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