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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离婚申请在冷静期要带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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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279人看过
导读:在离婚冷静期撤销离婚申请,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若无法提供回执单,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经核实无误后,将为当事人撤销并留存相关材料。
撤销离婚申请在冷静期要带什么材料

夫妻双方走到离婚这一步,往往是经过了一番纠结和思考。而现在法律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就是给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让大家再慎重考虑一下。在冷静期内,不少夫妻经过反思,决定不离婚了,这时候就涉及到撤销离婚申请。那么,撤销离婚申请在冷静期要带什么材料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

一、明确撤销离婚申请的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等相关材料存档。

二、所需基本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关键材料,比如居民身份证。它能让婚姻登记机关准确核实你的身份信息。例如,张三和李四在冷静期决定撤销离婚申请,张三携带自己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就能快速确认他的身份。

2.《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这份回执单是当初申请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的,它是你申请过离婚登记的重要凭证。没有它,婚姻登记机关可能无法准确查询到你的离婚申请信息。

3.《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需要亲自填写这份申请书,表明你撤回离婚申请的意愿。申请书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信息、申请撤回的原因等。

三、特殊情况所需材料

如果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撤回离婚申请,除了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要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等内容。比如,王五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他可以委托自己的亲属代为办理,同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亲属的身份证件。

四、办理流程

1.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前往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

2.向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说明要撤销离婚申请的意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撤销离婚申请只是暂时解决了眼前的问题,未来夫妻双方可能还会面临各种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比如,之前导致想要离婚的矛盾是否真正解决,之后再遇到类似问题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再次引发离婚危机。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婚姻中存在的问题,提供解决矛盾的方法和建议。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婚姻生活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经营自己的婚姻,守护家庭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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