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刑事辩护
尹艳华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从2012年执业至今,深耕刑事辩护一线十余载。在这期间,她带领团队办理数百起各类刑事案件,客户涵盖刑事涉案人员等。其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全力维权,案件涵盖职务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经济犯罪等全品类刑事领域。
陈某某案力挽狂澜
在陈某某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中,陈某某是被告。案件争议焦点在于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且陈某某排名第二,是否能被认定有罪并获得从轻处理。尹艳华作为被告代理人,在陈某某被拘留后,家属第一时间委托其会见,她会见后出具侦查阶段的法律意见。在取保申请未被批准,某安提请批捕后,申请不予批捕,最终在第37天为陈某某争取到取保。案件移交审查起诉后历经两次退补,在客观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她抓住各嫌疑人之间供述的矛盾之处,出具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经过反复沟通以及听证会的争取,最终某检对陈某某存疑不起诉,成功为当事人免除了刑事处罚。
赵某某案定性逆转
赵某某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中,赵某是被告。争议焦点是赵某的行为应定性为诈骗罪还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尹艳华接受委托后,在审查起诉阶段,面对检察机关出具的涉嫌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意见,赵某拒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她提出赵某不构成诈骗罪,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辩护意见。开庭前,公诉人变更起诉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赵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实现了罪名定性的逆转和从轻量刑。
马X案从轻处罚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X作为两家工贸公司负责人,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以及骗取贷款罪。在这起案件中,马X是被告,案件争议焦点在于马X是否构成这两项罪名。尹艳华所在的辩护律师团队详细梳理案卷材料,会见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后提出核心辩护意见。认为马X不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涉案木材收购业务真实,开票金额与实际收购量相符且国家税款未损失;马X不构成骗取贷款罪,不存在伪造财务报表行为,贷款有担保且已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同时团队积极收集并向法庭提交关键证据支撑辩护观点。法院审理后采纳了部分有利于被告人的意见,对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税额进行调整,认可马X与银行达成还款协议的情节。最终马X虽被认定有罪,但数罪并罚后获得相对宽缓的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比预期量刑有所从轻。
李X案获判缓刑
2023年,李X受公司负责人安排参与开发赌博APP,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李X作为被告卷入案件。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李X的行为应定性为开设赌场罪还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及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量刑情节。尹艳华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会见当事人、查阅卷宗,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在案件审理阶段,提出李X应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系从犯,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并协助侦破案件应适用缓刑等辩护意见。法院虽未采纳罪名定性意见,但认可其他核心辩护观点,最终李X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成功获判缓刑,免于实刑处罚。
在民事领域,尹艳华也展现出专业能力。在王XX、李X与马XX的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马XX是被上诉人,王XX、李X是上诉人,争议焦点是王XX、李X应否返还马XX购车款15000元及利息。尹艳华作为马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马XX进行答辩。法院最终认为王XX、李X应返还购车款及利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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