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鹏威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在民商事诉讼、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在劳动案件领域成功办理209余件。此次用人单位政策性搬迁引发劳动关系解除的案件,充分展现了翁鹏威律师的专业能力。
核心争议梳理
翁鹏威律师与合作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出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一是用人单位厂区征收后安排员工至关联企业工作,是否构成劳动合同的实质解除;二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与月平均工资标准如何认定;三是社保补缴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这一步骤为后续的办案工作指明了方向。
证据收集整理
围绕这些争议点,律师团队积极收集、整理证据。确认了委托人入职时间、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主体变更情况、用人单位搬迁及通知员工至关联企业上班的相关证据。明确了委托人实际工作至20XX年X月XX日,且社保、工资发放8月起由关联企业负责的关键事实,为庭审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庭审抗辩
庭审阶段,翁鹏威律师针对对方答辩意见逐一抗辩。对于对方主张系政策性搬迁、劳动条件未改变的观点,翁鹏威律师指出案涉用人单位与关联企业系不同法人主体,安排员工至关联企业工作并非单纯的企业迁址,而是实质变更了劳动合同的履行主体与工作场所,不能视为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对于对方主张委托人申请仲裁时仍在岗、公司未停产停业的说法,翁鹏威律师说明委托人系因对工作主体和场所变更有异议才提起仲裁,后续实际工作系配合相关安排,并非认可劳动合同的变更。对于对方主张社保补缴超过时效,翁鹏威律师阐述相关意见,同时重点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合法诉求。
经济补偿金计算举证
翁鹏威律师与委托人共同确认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即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包含XX商银行实际收到的收入及每月公积金自负部分,且委托人主张按19.5个月计算经济补偿金,系对自身民事权利的合法处分。翁鹏威律师在庭审中就该计算标准和年限充分举证、说理,得到法院的关注与审查。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翁鹏威律师与合作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委托人的核心诉求得到了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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