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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货凭证,律师助力追回27.2万设备课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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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5 · 131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汤思骑律师 已认证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2410844808
擅长领域:征地拆迁
咨询电话:13759575844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本人深耕于涉税、职务犯罪、教育、股权、建设施工,已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民间借贷案件(占比约30%),同时在教育、侵权、交通事故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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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云南XX公司与昆明某幼儿园签订合作协议,幼儿园欠付课程款且不再使用课程。云南勤业律所汤思骑律师代理原告,经立案审理、证据质证等程序,法院认定被告违约,判决解除协议,被告支付27.2万余元款项及承担诉讼费。

专业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汤思骑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兼具多年XX机关工作经历与专业律师执业能力,业务领域多元、实战经验丰富。此次他在云南XX公司与昆明某幼儿园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清晰的办案思路,为当事人成功维权。

立案审理与证据质证

2025年X月X日,法院立案受理此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汤思骑律师作为原告云南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为后续案件审理奠定基础。

事实确认与争议评判

法院审查确认了案涉协议约定内容、被告欠付课程款、明确不再使用课程、原告支出律师费8000元,且被告支付的课程款未达约定金额等事实。针对合同解除条件、设备交付事实、逾期利息及律师费承担等争议焦点,汤思骑律师据理力争。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构成违约,案涉设备已实际交付。

案件胜诉结果

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教学课程合作协议书》于2025年X月XX日解除,被告需支付原告教学设备课程款、教学设备款及律师费等共计27.2万余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汤思骑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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