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贾东峰,法学本科学历,持有执业证号13413199410590248,自1994年开始在安徽宿州砀山县执业,现任职于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司法局东侧。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准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承办各类案件不低于2000余件。
交通肇事罪案情
在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中,被告人无证驾驶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人重伤二级,且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被告人驾车逃离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被告人次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在审理期间,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之后,被告人委托贾东峰律师担任辩护人参与诉讼。
办案经过
贾东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他仔细梳理了被告人存在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包括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被告人认罪认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了谅解;被告人无前科等情况。在庭审过程中,贾东峰律师围绕这些量刑情节发表了专业的辩护意见,并提出了合理的量刑建议,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同时,法院认可被告人具有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综合全案情节,法院最终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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