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康律师作为重庆海力(拉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他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成功处理了这起历时近八年的案件。
证据梳理与合同解释运用
肖康律师指导原告收集关键证据,通过比对两份结算协议,运用合同解释理论,清晰呈现结算事实。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准确解读,有效驳斥被告“已支付完毕”的主张,为确定工程款欠付金额奠定基础。
法人人格混同理论论证
本案中,肖康律师通过工商信息查询、项目资料比对,运用法人人格混同理论,向法庭充分论证二被告存在法人人格混同。根据公司法相关理论,当公司存在人格混同情形时,应共同承担责任。二被告在庭审中自认共同承担责任,为后续执行提供了保障。
核心争议的理论突破
在工程款欠付金额认定上,肖康律师逐笔核对付款凭证、扣款明细,依据会计核算和合同约定理论,准确计算出实际欠付金额。对于资金占用损失和质保金返还问题,他结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理论,客观评估风险,既不过度主张利息,又成功主张质保金全额返还。庭审中,针对被告提出的发票开具问题,他运用合同义务履行顺序理论进行回应,确保付款条件快速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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