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张瑞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在民商事与行政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经手案件超300件。她服务的客户类型多样,包括企业和个人等。工作方式上,既涉及诉讼业务,也处理非诉事务。
在王XX与某某服务中心、王XX修理合同纠纷一案中,2020年11月12日,原告王XX驾车与道路中央金属隔离护栏碰撞,车辆及护栏受损,交警认定原告负全责。保险公司定损后,被告某某服务中心将车拉去维修,但未按约定维修也未返还车辆。原告多次催促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车辆或赔偿53504元损失。
张瑞作为原告王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明确案件核心争议在于车辆返还及损失赔偿问题。针对车辆返还,她主张原告与被告形成修理合同关系,被告未维修且无合法依据占有车辆构成无权占有,原告有权要求返还;对于车辆损失,因原告无证据证明被告变卖或处分车辆,要求赔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指出被告主张的各项费用未依法反诉,本案不应一并处理,被告可另行主张。庭审中,张瑞围绕修理合同权利义务、无权占有法律后果等法律规定充分阐述辩论。最终,法院判令被告某某服务中心返还车辆,驳回原告其他请求,帮助原告追回了案涉车辆。
化解劳动争议
蓝X某公司与杜XX、雷XX劳动争议案中,原告蓝X某公司与被告杜XX、雷XX因劳动关系认定、拖欠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问题产生争议。被告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原告支付拖欠工资及双倍工资差额,原告不服起诉,请求驳回被告全部仲裁请求。
张瑞作为被告杜XX、雷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全面收集分析证据。调取二被告银行工资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工资明细表等,结合案涉项目由原告开发建设、二被告受原告安排工作的事实,充分论证原被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庭审中,围绕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工资支付凭证证明力等关键问题举证质证、辩论,有力反驳原告主张。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令原告向被告杜XX支付2023年5月17日至10月31日工资26787.53元,向被告雷XX支付2023年3月15日至10月31日工资52689.66元,原告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驳回原告其他请求,张瑞帮助被告追回了拖欠的劳动报酬。
促成财产纠纷和解
在鲍XX与罗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原告鲍XX认为被告罗某某行为造成其财产损失,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案件立案后,张瑞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明确双方争议焦点是财产损害责任认定及赔偿金额。考虑到诉讼耗时且有协商空间,她积极与被告沟通,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和诉讼风险,向原告客观分析案件走向及和解优势。在她的推动下,双方达成和解,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精力和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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