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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民商法律师刘欢:擅解金融与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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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3 · 112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欢律师 已认证
职务:合伙人
律所: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13201910117783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175461580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经验丰富,责任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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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刘欢自2019年开始执业,专注于民商事领域,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纠纷以及经济类犯罪刑事案件。曾代理刘X劳动争议案,成功为刘X免除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还代理蔡XX诉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助蔡XX成功讨回工资款。

执业背景

刘欢于2018年在安徽焕然律师事务所实习,2019年8月正式执业,至今已有数年。2023年6月,其与合伙人共同创办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成为律所合伙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700件,其中民商事相关案件超500件,尤其在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其服务客户类型广泛,包括企业和个人,如曾代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强英饲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工作方式上,既涉及诉讼业务,也涵盖非诉业务。

劳动争议代理

在刘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张XX要求确认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刘X对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刘欢作为刘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及全部案件材料,接着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经过、各被告角色,并听取当事人意见,随后书写答辩状递交至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刘欢抗辩刘X与张XX之间没有劳务关系,刘X只是带班,并非包工头或老板,且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请求依法驳回原告对刘X的诉讼请求。最终,法院支持了刘欢的答辩意见,判定刘X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成功为刘X免除了潜在的赔偿责任。

劳动报酬追索

原告蔡XX诉被告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蔡XX要求被告支付工资款62687元。刘欢作为蔡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充分准备证据,提供拖欠工资明细单以及工作相关证明。在庭审中,刘欢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帮助蔡XX成功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

通过这两个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刘欢在处理劳动争议和劳动报酬追索等案件时,能够准确分析案情,制定合理策略,运用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在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为当事人免除责任,还是在劳动报酬追索案件中帮助当事人讨回欠款,都展现了其扎实的法律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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