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的衣超律师代理。衣超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精通中英文双语工作。他是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金融与财税法律事务部主任,还担任烟台市律师协会多个专业委员会的重要职务。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尤其在复杂商事争议与刑事辩护领域表现突出。
2017年12月21日,龙口市XX公司为龙口XX公司向山东XX银行的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委托担保合同》,担保费150000元,若龙口XX公司违约需承担借款总额25%的违约金。同时,龙口XX公司及杜XX等多人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龙口XX公司还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提供反担保,但未进行抵押登记。借款合同履行中,龙口XX公司未按约还款付息,银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龙口市XX公司截止2018年5月30日为其垫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面对这种情况,衣超律师仔细研究了相关合同和证据。他发现原告提交的证据与本案关联性强,而被告未提出相反证据反驳。于是,律师依据《委托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约定,向被告主张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龙口XX公司给付原告代偿的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担保费,被告龙口XX公司、杜XX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1.签订合同要明确:在签订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担保范围、违约责任等,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保留证据很重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垫付款项凭证、通知函等,这些证据在维权时能起到关键作用。
3.及时主张权利:当发现对方违约时,要及时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商业活动中遇到担保合同纠纷时,只要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和充分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是可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衣超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衣超律师执业于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26楼,他将继续以专业、严谨、高效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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