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法律行业
李岩是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自2023年开始踏上执业之路。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聚焦于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三大核心业务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50余件。李岩的服务地区主要为河北承德,其工作涉及企业和个人等各类客户,在业务上,诉讼与非诉方式并用。
刑事辩护有奇招
在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中,被告人尚XX被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李岩作为被告人尚XX的辩护人参与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尚XX在XXX洗浴担任服务生期间,负责通知卖淫女接待嫖客,引导嫖客到嫖娼房间,事后收拾房间里用过的避孕套等垃圾,其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李岩介入案件后,仔细研读公诉机关提交的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证据材料,深入分析案件情况。他抓住尚XX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这一关键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提出应当对尚XX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同时,指出尚XX没有犯罪前科,属于初犯,且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认罪态度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以及同案犯的主要犯罪事实,符合坦白情节,恳请合议庭酌定从轻处罚。此外,考虑到尚XX作为未成年人心智发育未全,辨别是非的能力有限,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而误入歧途,其在审查起诉阶段曾有附条件不起诉的机会,只是出于家庭经济考量才未选择不起诉,这也侧面反映其犯罪情节轻微。
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尚XX案发时为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劳动工伤维权佳
在滦平县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申请人XX因与被申请人滦平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就工伤的用工主体责任问题产生争议而申请仲裁。XX称自2024年11月2日起经案外人XX介绍到滦平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从事大车司机运输工作,2025年1月21日因路面结冰发生翻车事故致三处横突骨折。XX为申请工伤赔偿先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但被申请人称案涉车辆系案外人XX购买并挂靠在公司处,XX是申请人实际雇主,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无劳动关系,滦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决对申请人确认劳动关系请求不予支持。随后,XX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其工伤的用工主体责任。
李岩作为申请人XX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仲裁。他聚焦劳动关系确认这一关键前提,通过梳理用工证据、工作痕迹、薪资流水等核心材料,为确认合法劳动关系做准备。依据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二)第二条,提出案外人XX不具备相应运输资质,其挂靠行为符合该条文中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情况,被挂靠人即本案被申请人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观点。在仲裁庭审中,针对被申请人的答辩和证据,进行有理有据的质证和辩论。
最终,滦平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决被申请人滦平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承担申请人XX的用工主体责任,为XX后续的工伤赔偿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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