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的王谦律师代理。王律师从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资深团队负责人,擅长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领域。在近二十年的法律生涯里,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还连续多年荣获市级优秀律师称号。
2011年1月12日,原告某某1与被告XXxx有限公司、XX市xx区xx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原告借给被告XXxx有限公司人民币xx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为x%,被告XX市xx区xx中心用名下房产作抵押担保,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和被告某某2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到期后,三被告拒不还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委托王谦律师诉至法院。
被告方既不出庭,也不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王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收集了抵押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具结书、保证书、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律师费发票等关键证据。法院经审理认为,借款合同合法有效,被告XXxx有限公司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XX市xx区xx中心以房产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主张的律师代理费合理,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和律师代理费,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法律干货:
1.签订合同要规范:借款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保留证据很关键:要保存好借款合同、借据、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3.担保手续要完备:如果有抵押或担保,一定要办理合法有效的登记手续,确保担保的效力。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面对借款不还的情况,不要害怕,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证据充分、法律运用得当,就能让老赖受到应有的惩罚。王谦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王律师是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律所位于青岛市香港东路69号凯旋山庄34号楼3—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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