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杂案件引关注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起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有这样一起刑事案件,最初公诉机关以强奸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不服上诉后,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重审时,公诉机关变更起诉罪名为侮辱罪,但重审法院未组织控辩双方就新罪名进行辩论,直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再次上诉,这起案件的走向变得扑朔迷离。
二、资深律师登场
接手这起案件的是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的李学清律师。李学清律师从事刑事实务工作三十余年,从事律师职业10余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他是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同时还担任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22–2027)等多项重要职务,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
三、坚守程序底线
李学清律师深知程序正义的重要性。他认为,在罪名可能变更时,必须确保当事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辩护权和辩论机会。未经辩论不得定罪,这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铁律。在这起案件中,原审法院在变更罪名时未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李学清团队死守“程序底线”,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
四、精准引用法条
李学清律师团队精准引用了《刑诉法解释》第295条,该条明确规定法院拟变更罪名的,应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律师紧扣这一法条,直击原审法院的程序硬伤,让上级法院无法回避。正是这种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运用,为案件的转机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以程序促公正
即使案件存在道德或舆论压力,李学清律师也绝不放弃程序权利。他通过程序性辩护,促使上级法院纠正了下级法院的程序错误。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属于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最终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这一结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重新审理、甚至无罪可能的关键机会,体现了“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这一核心法治理念。
李学清律师所在的团队还具有诸多优势。他们构建了一支老、中、青三代融合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层次分明、协同高效。在“黄金37天”危机应对方面,特别注重侦查初期的介入,还会针对重大庭审组织内部模拟对抗。此外,他们不仅关注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还精通涉案财物的专业化辩护,以及判决后的“综合救济”陪伴。
这起案件的成功,不仅彰显了李学清律师及其团队的专业能力和对程序正义的执着追求,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保障每一个人不被“悄悄定罪”方面的重要作用。在看似已成定局的案件中,专业律师就像那一线程序之光,为当事人守住最后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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