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瑶律师自2014年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便投身法律实务工作,执业至今累计承办近200件案件,尤其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她所代理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分割纠纷案,充分展现了她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操作逻辑。
案件背景梳理
20XX年X月XX日,受害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无事故责任。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判决受害人近亲属获赔133万余元,其中包含未成年被扶养人生活费16万余元。侵权人支付25万元且三方已分割完毕,而保险公司赔付的502438.11元全部由被告于XX持有,原告刘XX主张分割该款项遭拒,双方协商未果引发诉讼。刘瑶律师在接受原告委托后,迅速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
明确诉求与抗辩
原告刘XX请求分割保险公司赔付的502438.11元,主张分得148115.1元,并要求二被告返还该款项,承担诉讼费用。二被告则不同意原告诉请,认为原告无被扶养人生活费,原告诉请无事实依据。保险公司表示已履行赔付义务,本案纠纷与其无关。刘瑶律师根据原告的诉求,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制定了合理的代理策略。
法院裁判依据与结果
法院认为案涉赔偿款系受害人交通事故死亡后的共有财产,原告、被告李XX、被告于XX作为近亲属,均为合法共有人。分割前先扣除专属款项及实际支出,包括被告于XX专属被扶养人生活费48173.4元、实际发生的丧葬费用14965元,剩余429299.71元为可分割共有款项。基于家庭关系及平等权利原则,由三名共有人平均分割。最终,被告于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刘XX赔偿款143099.9元,驳回原告刘XX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公告费按比例由原被告承担。刘瑶律师在整个案件代理过程中,准确把握法律要点,积极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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