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合伙联营 > 律师深耕合同纠纷领域,成功驳回合伙合同纠纷再审申请

律师深耕合同纠纷领域,成功驳回合伙合同纠纷再审申请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3 · 1762人看过
合伙联营专业律师 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80人 执业26年
律所: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31530000MD0225100F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8206867291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匠诚律师团队18位律师均毕业于985、211.如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云南大学等国内著名法学院校。每一位律师都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长期的法律实践经验。
更多>
导读:当前合同纠纷案件频发,在该细分法律领域,专业律师的作用愈发重要。李光伟律师专注于合同纠纷领域,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解决难题。在合伙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案中,他精准应对,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深耕合同纠纷领域,成功驳回合伙合同纠纷再审申请

李光伟律师深耕合同纠纷领域多年,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处理了众多合同纠纷案件

精准锁定争议焦点

再审申请人葛XX因与被申请人鄢XX、周X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李光伟律师接受周X某委托参与再审审查程序。他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争议,即合伙亏损举证及亏损分担的合法性。针对葛XX主张的合伙亏损垫付事实和租金债务分担问题,李光伟律师展开了深入分析。

构建严密抗辩思路

李光伟律师结合案涉鉴定意见和合伙经营事实,构建了严密的抗辩思路。他指出案涉鉴定意见显示被申请人退出时合伙无亏损且有节余,葛XX未经同意的投入亏损不应由周X某承担。同时,周X某已实际退出经营,对后续合伙事务及支出不知情,且葛XX提交的鉴证材料不全、单方证据无法证实亏损情况,其诉请无事实依据。

促成再审申请驳回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光伟律师充分论证葛XX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以及其未经同意投入、单方主张亏损的不合理性。他准确适用合伙合同民事诉讼举证规则,逐一驳斥再审主张。最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葛XX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提交的资料不完整、单方证据无法证实合伙盈亏情况,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租金属于合伙成本支出,不宜单列要求合伙人分担,原审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无不当,裁定驳回葛XX的再审申请。李光伟律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无依据的债务分担责任。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