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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合作纠纷判决:突破时效实现335万管理费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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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3 · 1513人看过
土地承包专业律师 汤思骑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2410844808
擅长领域:征地拆迁
咨询电话:13759575844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本人深耕于涉税、职务犯罪、教育、股权、建设施工,已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民间借贷案件(占比约30%),同时在教育、侵权、交通事故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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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当下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受到广泛关注。昆明xx投资开发集团与云南两家公司的土地一级开发合作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汤思骑律师精准抗辩,为被告突破时效限制,助力原告成功获得335万管理费回款,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
土地开发合作纠纷判决:突破时效实现335万管理费回款

汤思骑律师,执业于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他在涉税、职务犯罪、教育、股权、建设施工等多个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尤其专精于民间借贷案件。在处理法律事务时,汤思骑律师凭借十年政务法律工作形成的严谨逻辑与精准把控能力,结合律师执业后的实战打磨,思路清晰、直击核心,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节点与法律要点。此次,他在昆明xx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云南XX、云南Xx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案件背景剖析

2010年8月,原告经批复成为XXX区旧城改造一级开发项目主体,与被告二签订《项目公司设立协议》,共同成立被告一运作项目。项目完成一级开发后,审计确定了相关费用,但二被告未向原告支付管理费及投资回报,原告遂诉至法院。被告一和被告二均以原告诉请已过诉讼时效等理由进行抗辩。

办案过程关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汤思骑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参与立案审理、证据质证等环节。法院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对各类证据进行了严格审查。汤思骑律师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被告进行有力抗辩。在争议评判环节,法院明确管理费约定合法有效,投资回报主张缺乏事实依据,且原告诉请管理费未过诉讼时效

案件结果意义

最终判决由被告云某某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管理费及相应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汤思骑律师的精准抗辩,不仅为被告突破了时效限制,也保障了原告合法的管理费权益。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在合同纠纷中的公正裁决,对于规范土地开发合作市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同时,也彰显了汤思骑律师在处理复杂合同纠纷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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