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企业权益的法律尖兵
在商业的江湖中,每一场纠纷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湛江市某局就遭遇了这样一场严峻的挑战,与广东省某公司的工程款结算下浮率争议,让其陷入了困境。而杨龙律师,如同一位守护企业权益的法律尖兵,挺身而出。
抽丝剥茧,锁定争议核心
杨龙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战斗。他深知,要赢得这场战争,必须精准找到案件的核心矛盾。通过全面梳理案卷材料,他明确了本案的争议焦点:《补充协议》是否变更了原《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下浮率结算条款;政府函件及会议纪要中“进度款不下浮支付”是否等同于“结算款不下浮”;申请人主张的“合同价款变更”是否违反《招标投标法》相关强制性规定。
证据拼图,构建坚固防线
为了构建坚固的防线,杨龙律师团队系统梳理了涉案全部证据。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到《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再到联合体内部施工合同、政府函件及会议纪要,每一份证据都如同一块拼图,在他们的努力下,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招标文件及《总承包合同》明确约定了下浮率,这是合同的实质性条款;《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约定,且申请人在协商过程中未提出异议;联合体内部施工合同印证了申请人对下浮结算的认可;政府函件和会议纪要不构成对合同的变更;申请人主张的“不下浮”变更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仲裁庭审,精彩抗辩定乾坤
在仲裁庭审中,杨龙律师围绕证据及法律依据,展开了精彩的抗辩。他指出,原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未取消下浮率约定,申请人混淆了“承包方式变更”与“结算标准变更”;进度款支付方式与结算标准是不同的法律概念,政府文件中的“进度款暂不下浮”不能推导出结算时无需下浮;申请人主张的合同变更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按中标合同约定的下浮率结算;前21期进度款均按下浮率支付,申请人长期未提出异议,印证了双方对下浮结算的共识。
胜利曙光,守护企业合法权益
最终,广州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杨龙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驳回了申请人的全部仲裁申请,仲裁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这场纷争以被申请人的胜利告终,杨龙律师用专业和智慧,为企业守护了合法权益,让企业在困境中迎来了胜利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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