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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天离婚冷静期内可不可以办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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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0 · 1840人看过
导读:在29天离婚冷静期内不可以办理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发给离婚证。
29天离婚冷静期内可不可以办离婚

离婚在当今社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很多夫妻在感情破裂后会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现在离婚有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这让不少人犯了难。比如有对夫妻,两人因为生活中的琐事争吵不断,一气之下决定离婚,去民政局提交了申请,可在这等待的29天里,他们心里就开始犯嘀咕了,这29天内到底能不能把离婚手续给办了呢?这也是很多正在经历或打算经历离婚冷静期的人关心的问题。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解读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置的一个时间段。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在29天离婚冷静期内,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的,它属于冷静期内的时间,目的就是让双方冷静思考婚姻关系是否真的要结束。

二、冷静期内的注意事项

在这29天里,夫妻双方都可以再仔细考虑一下自己是否真的想离婚。要注意的是,如果其中一方反悔不想离了,随时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例如,在冷静期的第20天,一方觉得自己还是对这段婚姻有留恋,不想离了,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撤回申请。撤回申请时,要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还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相关材料存档。

三、冷静期届满后的办理流程

等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要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时,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等。如果审查通过,就会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比如,夫妻双方在冷静期结束后的第5天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提交了齐全的材料,经过审查符合条件,就可以顺利拿到离婚证。

四、未按时申请的后果

要是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意味着这次离婚申请作废,如果夫妻双方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走离婚登记申请的流程。例如,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因为工作忙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在规定的三十日内去申请,那么这次离婚申请就自动失效了,之后再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重新经历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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