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俊全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6年多时间。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民事相关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其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
陈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主要包括刑事辩护,在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刑事案件的辩护上颇有经验;同时在民事领域的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也有丰富实践。
他获得了“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等荣誉。陈俊全律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他还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领域
案例一: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时间:具体时间暂略。
简要案情:林某某被指控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核心争议点或办案难点:证据方面存在一些模糊之处,需要准确梳理证据链条,以确定林某某是否构成犯罪。
关键行动:陈俊全律师仔细研究案件卷宗,多次会见林某某,了解案件细节。通过调查取证,收集了能够证明林某某主观上无犯罪故意的相关证据。在法庭上,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辩护策略,对公诉机关的证据进行有力质证。
最终结果:成功为林某某争取到不起诉决定,使其免受刑事处罚。
案例二:蒙X寻衅滋事罪案
时间:2023年相关时间节点。
简要案情:2023年2月4日2时许,被告人蓝xx在大化县大化镇新化XX“布xxx”门前对路过的蒙X等人吹口哨,引发双方争吵,进而发生斗殴,造成多人轻微伤。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等七人提起公诉。
核心争议点或办案难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与实际情况的定性存在争议,需要准确判断案件性质;同时,为被告人争取从轻量刑也是难点。
关键行动: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从案件起因分析,认为是蓝xx酒后“无事生非”的挑衅行为引发争执;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的目的是寻求刺激、争强好胜,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同时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等量刑情节。
最终结果:法院虽仍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但对蒙Xx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案例三:杨某故意伤害罪案
时间:具体时间暂略。
简要案情:杨某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
核心争议点或办案难点:案件中双方陈述存在较大差异,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需要仔细甄别。
关键行动:陈俊全律师深入调查案件事实,走访相关证人,收集了多份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据。在法庭上,对证据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论证,指出指控杨某故意伤害的证据不足。
最终结果:成功为杨某争取到不起诉决定,维护了杨某的合法权益。
结尾
陈俊全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及相关民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综合能力。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未来,陈俊全律师将继续坚守职业道德,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为更多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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