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林鸿传律师代理。林鸿传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福州大学法律硕士,2011年开始执业,现任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十几年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先后办理了900多起刑事案件和900余起民事案件。
2020年3月到2023年3月,被告人Z某在某网络赌博平台注册账号后当起了代理。他先后招揽了6名人员作为下线,让他们在平台上通过特定赌博方式进行活动。经核查,下线人员累计投注金额达147万余元,Z某从中非法获利2336.4元。
2023年6月20日,Z某在福州市仓山区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Z某提起公诉。
在审理中,Z某对指控提出异议,称自己不是代理,没招揽下线,投注金额不符,只是普通赌徒,不构成开设赌场罪。林鸿传律师也提出辩护意见,认为Z某的行为应定性为赌博罪,且证据不足。同时指出,若Z某构成犯罪,他有从犯、初犯、退赃、坦白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请求适用缓刑。
一审法院结合证人证言、平台查询记录等证据,认定Z某构成开设赌场罪。考虑到他是从犯、退了赃,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没收违法所得。Z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查明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干货
认清罪名:要清楚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不要以为自己只是参与赌博就不会构成更严重的罪。像案例中Z某,发展下线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主动退赃:如果涉嫌犯罪,主动退赃是一个重要的从轻情节。案例中的Z某因为退赃,法院在量刑时进行了考量。
配合调查: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这也能在量刑时争取到从轻处理。
结语
这起案例让我们看到,网络赌博危害大,还可能触犯法律。大家一定要远离赌博,遵守法律法规。林鸿传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他执业多年,擅长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就职于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地址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华润万象城三期15号楼5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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