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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刑事辩护律师尹艳华:专攻取保不起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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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1 · 1927人看过
导读:尹艳华律师自2012年执业,服务山东、滨州地区,主要为刑事涉案人员和民事合同纠纷当事人代理案件。在陈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中,作为被告代理人,她37天成功为陈某某取保,最终使其获检方存疑不起诉;在王XX、李X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她作为原告代理人,助力原告胜诉,让被告返还购车款及利息。

深耕刑事辩护

尹艳华律师自2012年起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她主要服务于山东、滨州地区,客户类型涵盖刑事涉案人员等。其工作侧重诉讼,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承办数百件刑、民案件,尤其以刑事案件为主。

陈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

当事人为被告陈某某,涉案金额700余万,在十几个涉案嫌疑人中排名第二。争议焦点在于能否为陈某某争取到取保候审和不起诉。尹艳华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在陈某某被拘留后,第一时间会见并出具侦查阶段的法律意见。在取保申请未被批准,公安提请批捕后,申请不予批捕,最终第37天成功为陈某某取保。案件移交审查起诉后,历经两次退补,她抓住各嫌疑人之间供述的矛盾之处,出具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经过反复沟通和听证会争取,最终检方对陈某某存疑不起诉。

王XX、李X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当事人为上诉人(原审被告)王XX、李X,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马XX。争议焦点是王XX、李X应否返还马XX购车款15000元及利息。尹艳华律师作为马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分析案件,指出物流公司由东滨XX选定,其未提前告知马XX运费重大变化情况,应承担责任;东滨XX未提供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所需重要材料,导致马XX购车目的不能实现;东滨XX迟延履行主要义务,存在过错。最终二审法院驳回王XX、李X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王XX、李X需返还马XX购车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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