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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辩护律师陈俊全:处理多起涉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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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1 · 174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俊全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1201710474722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3481029572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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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主要服务于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其专精刑事辩护,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争取不起诉、缓刑、监外执行、罪轻的辩护。如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

刑事辩护执业

陈俊全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他服务的主要客户类型为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工作方式侧重诉讼。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领域相关案件800余件,占比约70%,在刑事辩护方面有深厚的实务积淀。

蒙X寻衅滋事

在蒙X等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中,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持械积极参加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并给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陈俊全律师担任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

陈俊全律师分析案情后,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首先,案件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路过的韦X等人,属于“无事生非”。其次,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而且他们虽持有器械但未实际使用,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同时,蒙Xx案发后在现场等待并配合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他还获得了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

最终,法院虽仍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各被告人的自首、认罪认罚、互相谅解等情节,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蒙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相较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处罚

其他典型案件

除了蒙X寻衅滋事案,陈俊全律师还成功处理了多起刑事案件。如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获缓刑。这些案件都体现了陈俊全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精准判断,通过对案情的深入分析和合理的辩护策略,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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