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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刑事辩护律师李宏瑞:擅长危害食品安全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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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1 · 1909人看过
导读:李宏瑞自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累计办理超100起刑事案件。曾为徐某争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附条件不起诉;助力申某故意伤害案获缓刑判决;实现刘某仁故意伤害罪二审改判无罪。在危害食品安全案中,为多名被告人争取到缓刑。

刑事辩护执业背景

李宏瑞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主办律师,服务地区为吉林长春。他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100起,主要客户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参与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涵盖贪污贿赂黑社会性质组织网络诈骗、危害食品安全等多个类型,尤其擅长故意伤害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案件的精准辩护。

危害食品安全案辩护一

当事人方面,原告为检察机关,被告是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某某。争议焦点在于被告的犯罪行为应如何量刑,是否能适用缓刑。李宏瑞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全面查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全部情节。制定了从犯罪情节轻微、法定从宽情节、酌定从轻情节、缓刑适用可行性等多维度展开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围绕辩护要点详细发表意见,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被告人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且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销售相关活动。

危害食品安全案辩护二

此案件中,原告依然是检察机关,被告是另一名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某某。争议焦点同样是量刑及是否适用缓刑。李宏瑞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全面查阅卷宗材料,梳理出多项对被告人有利的从宽处罚情节,制定“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策略。庭审时,围绕辩护要点发表意见,强调被告人的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理由及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与法官充分沟通。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处置涉案产品。李宏瑞律师成功促使法院考量被告人从宽情节,实现适用缓刑的辩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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