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黄昊镔律师代理。黄昊镔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41xxxxxxx143846,服务地区为江门。他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同时,他还是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执业以来承办案件五百余件,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
原告谢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原告诉至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称被告销售的含NMN成分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被告支付61350元惩罚性赔偿及全部诉讼费用。被告陈某某慌了神,赶紧委托黄昊镔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黄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核实了涉案商品采购来源、销售流程及双方沟通记录,结合NMN成分相关监管规定及司法实践,制定了“抗辩原告非合法消费者、明确被告已尽合理审查义务”的代理策略。
庭审中,黄律师详细阐述代理意见。他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被告系香港正规渠道代购涉案商品,且已在销售前明确告知原告商品代购属性及两地标准差异。同时,黄律师重点指出原告存在超量购买、多次同类诉讼索赔的情形,其购买目的并非合理生活消费,而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碰瓷式维权”,不应全额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
最终,法院采纳了黄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被告销售商品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原告明知商品情况仍购买且超出合理消费需求,判令被告仅支付12270元赔偿,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成功为被告减免近5万元惩罚性赔偿金额。
法律干货
注意商品采购渠道:销售商品时,一定要确保商品从正规渠道采购,保留好采购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证明自己已尽合理审查义务。
明确告知商品情况:销售商品前,要向消费者明确告知商品的属性、标准差异等情况,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警惕职业打假人:如果遇到超量购买、多次同类诉讼索赔的消费者,要提高警惕,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面对法律纠纷时,专业的律师能够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黄昊镔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131号中信大厦24楼。希望大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都能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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