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不下去要离婚,房产处置往往是最让人头疼的事儿。房产可能是夫妻多年的心血,价值高,又和居住问题紧密相关,所以在离婚时,到底哪方有房产处置权就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不同的购房情况、出资情况、登记情况,都会影响房产处置权的归属。接下来就详细说说离婚时房产处置权到底归哪方。
一、婚前一方全款购房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钱全款买了房,并且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那这房子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房产处置权自然就归购房的一方。比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掏钱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后来和小李结婚又离婚,小李就不能主张分割这套房子,小张可以自由决定是卖是留。
二、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一方婚前付了首付,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一般还是归登记方所有,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比如小王婚前付首付买了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王,但小王要给妻子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归登记方,但处置房产时可能需要考虑给另一方补偿的问题。
三、婚后共同购房
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置权。一般会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比如小赵和小孙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赵名下,离婚时两人都想要房子,就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四、父母出资购房
这又分几种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为子女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房子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比如林先生的父母在他婚前出资给他买了套房子,登记在林先生名下,那这套房子就是林先生的个人财产。婚后陈女士的父母出资给她买了套房子,登记在陈女士名下,这套房子就属于陈女士个人所有。
离婚房产处置权的归属确定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一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或者对补偿金额有争议。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解决遇到的问题。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房产处置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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