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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刑事辩护孙伟伟律师专业尽责助力当事人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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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727人看过
导读:孙伟伟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其核心业务领域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执业以来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成功办理多起重大案件,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撰写的论文还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孙伟伟律师于2018年开始在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以来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拥有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同时,她还取得了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

孙伟伟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尤其擅长不起诉缓刑辩护。她获得的重要荣誉是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孙伟伟律师秉持“专业、尽责、务实”的执业理念,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缓刑辩护)

时间:2023年3月2024年(判决时间未提及,按流程推测)。简要案情:2023年3月至6月期间,唐X在上游犯罪分子的安排下,组织人员开发诈骗软件,负责技术把控与后端代码编写,被害人使用该软件后被诈骗金额达一千余万元,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唐X刑事立案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批准逮捕。核心争议点或办案难点:根据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何将罪名变更并争取缓刑。关键行动:孙伟伟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还原案件经过,分析认为认定当事人构成诈骗罪证据严重不足,确定核心辩护思路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当事人与上游诈骗犯罪分子存在事前通谋,也无法证实其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而提供技术支持,其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构成要件,仅能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向检察机关提交详实法律意见书,提出变更罪名建议。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后,与承办法官深度沟通,结合全案事实提交大量类案判决与专业法律意见,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最终结果: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当事人提起公诉,法院全面采纳辩护建议,依法对唐X判处缓刑。

刑事辩护(不起诉辩护)

时间:2023年12月2024年4月。简要案情:当事人马XX因受上游犯罪分子蒙蔽,误以为与其合作开网店赚钱,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上游犯罪分子使用,并协助将转入银行卡的资金通过取现、转账等方式转移。被害人因被诈骗报案后,公安机关以马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3年12月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核心争议点或办案难点:一旦罪名成立,当事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事处罚,留下终身犯罪前科,如何证明当事人无罪。关键行动:孙伟伟律师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检察机关完成阅卷,经详细审查与分析提出核心辩护观点,即当事人主观上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协助转移的资金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欠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其行为依法不构成犯罪。指导当事人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结合在案证据撰写专业法律意见书提交给承办检察官。案件补充侦查完毕重新移送检察机关后,再次查阅补充卷宗材料,认为新补充证据仍无法证实当事人构成犯罪,进一步提交书面法律意见坚持无罪辩护观点。最终结果:2024年4月,检察机关全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马X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马XX不予起诉。

结尾

孙伟伟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等领域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她在多起重大、疑难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等良好结果,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损失,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未来,孙伟伟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尽责、务实”的执业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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