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被控掩饰犯罪所得,律师多策并举助当事人获缓刑

被控掩饰犯罪所得,律师多策并举助当事人获缓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9 · 1411人看过
导读:本案中,被告人邹X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情节严重。辩护律师江颖静指出邹X系初犯、偶犯、从犯,获利少、主观恶性小等。虽自首未获认定,但凭借其他有效辩护,最终邹X获判缓刑,实现局面逆转。
被控掩饰犯罪所得,律师多策并举助当事人获缓刑

精准出击的辩护谋略

刑事辩护的战场上,江颖静律师犹如一位智勇双全的将军,凭借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量身定制辩护策略。她长期专注刑事领域,成功办理数十起刑事案件,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减轻处罚的结果,此次邹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她再次展现了卓越的辩护能力。

劣势开局的艰难困境

在这起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邹X在明知他人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协助接收、转移违法资金共计114万余元,其中查证为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资金49万余元,且邹X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情况十分不利。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虽有从犯、如实供述等情节,但局面仍不容乐观。

策略翻盘的精彩交锋

庭审中,江颖静律师沉着应对,提出邹X系初犯、偶犯,又系从犯,获利少,主观恶性小,归案后供述稳定,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赃等观点,恳请对邹X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尽管“自首”这一辩护点未被法院采纳,但其他辩护意见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法院认为邹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退赃,且自侦查起诉阶段起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并适用缓刑。最终,邹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江颖静律师凭借着对案件的精准分析和有效的辩护策略,在看似不利的局面下实现了翻盘,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让正义以最恰当的方式得以彰显。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辩护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