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宽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知识储备。自2004年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正式转入律师行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是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还拥有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资质,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在执业中,他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理念,以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严谨认真。
在社会责任方面,张律师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凭借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的结合,为企业提供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他还精通税法与民商法交叉适用,擅长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
下面来看张居宽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例。2024年6月,某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张XX签订《土地及设施承包合同》,将辖区内32栋大棚及316亩土地承包给被告从事农作物生产。合同明确约定了租金标准、支付时间等内容。然而,被告接收土地和大棚后,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搬离并交付土地,支付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被告则辩称合同不应解除,土地存在土质问题,免租期应顺延,相关损失应抵扣租金。
法院立案后,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转为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庭审中,张居宽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围绕合同是否应当解除、租金欠付数额等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他仔细梳理双方提交的合同、图片、视频、民事调解书、收据等证据,结合庭审陈述,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为原告据理力争。
最终,法院于2025年9月3日作出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土地及设施承包合同》于2025年6月13日解除,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案涉32栋大棚及316亩土地;被告还需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支付大棚租金68000元及118亩土地租金70308元,合计138308元;同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50元,由原告负担500元,被告负担750元。
这起案件的成功代理,充分体现了张居宽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他以当事人利益为重,通过严谨的法律论证和有效的庭审策略,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结尾总结:张居宽律师始终坚守“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凭借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未来,他将继续以精湛的法律技艺和温暖的人文关怀,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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