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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律师以丰富实务经验助力当事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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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591人看过
导读:宋晓律师自2017年起执业于山东劳德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山东烟台。他承办案件超400件,在经济纠纷、合同纠纷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在唐X与李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宋晓律师作为唐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山东烟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律师以丰富实务经验助力当事人维权

一、律师简介与执业背景

宋晓律师执业于山东劳德律师事务所,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毕业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0975。宋晓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其中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相关案件300余件,经济纠纷案件占比约90%,同时在刑事、民商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曾担任山东省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优秀调解员、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民事团队成员及刑事辩护团成员。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详情

在唐X和李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唐X委托宋晓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李X以家属住院治疗为由,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X日间陆续向原告借款,原告累计出借220000元,20XX年XX月X日被告还款10000元。20XX年X月XX日,双方对账后被告出具借条,载明借款210000元,约定利息按银行标准执行。20XX年X月X日,被告又借款20000元,未约定利息和还款日期。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应允还款却以各种理由推拖,还于20XX年X月将原告拉黑。

三、案件审理与判决结果

法院于20XX年X月X日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李X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认为,借款人应按约定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未按约定期限返还的,应支付逾期利息。被告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借款230000元于法有据。对于利息,210000元借款自20XX年X月XX日起计息,20000元借款自20XX年X月X日起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最终,法院判决限被告李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偿还原告唐X借款230000元及利息12467.73元,并自20XX年XX月XX日起按年利率3.45%继续计算逾期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937元,保全费1732元,由被告李X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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