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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起纷争,律师如何精准维权保住420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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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209人看过
导读:最近,不少人都关注到再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复杂问题。财产到底怎么分,常常让双方争得面红耳赤。今天就来给大伙讲一个真实案例,看看在这种复杂的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里,律师是如何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相信会给大家带来不少启发。

案例讲解

本案由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喻佑松律师代理。喻佑松律师是武汉大学硕士,自2023年开始执业,现为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数百起民事案件,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累计超过5000万元,还承办过多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他擅长刑事、婚姻、公司等领域,秉持“锱铢必较,不负托付”的执业理念。

原告王X(男)与被告史某(女)都是再婚,2002年登记结婚,婚前各有一女,婚后未育。婚后两人因琐事矛盾不断,2022年底原告感染新冠病重时,矛盾激化,感情破裂。2023年1月,原告与被告协商离婚,因被告高额补偿要求未达成一致,4月原告首次起诉离婚并请求分割财产,7月法院驳回诉请。之后原告发分居声明,双方分居超一年。2024年10月,原告委托喻佑松律师再次起诉

庭审中,被告同意离婚,但财产分割争议很大。包括房屋、车辆、存款及理财、保险等方面都有分歧。被告主张原告名下武昌区某房屋是共同财产要平分,还要求分割原告可继承母亲的房屋份额,认为原告向女儿转账是共同债权,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等。

喻佑松律师围绕争议焦点,提交了房改审批表、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指出武昌区房屋是原告婚前福利分房,用个人工龄折算房款,婚前已付款,婚后才办产权,不是共同财产;原告给女儿转账是合理赠与,打赏是因离婚精神问题,并非恶意挥霍;原告放弃继承母亲房屋,被告无权分割等。

法院全面采纳了律师意见,2025年4月判决准予离婚,武昌区房屋归原告,神农架林区房屋一人一套,车辆按合意归各自所有,酌定原告分割45%财产,驳回被告其他请求。

法律干货

1.财产性质认定:涉及福利分房等有特殊属性的财产,要注意保留购房付款凭证、工龄折算等证据,以此来界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2.资金往来处理:婚内给子女转账等资金往来,最好明确性质是赠与还是借贷,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3.证据收集保存:在婚姻关系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银行流水、公证书等各类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婚姻纠纷中,了解法律知识、保留好关键证据至关重要。遇到问题不要慌,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喻佑松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是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所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星海路特1号鸿玺公馆2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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