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俞雯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在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并且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丰富的工作、实习和交流经验,曾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江苏省司法厅等地工作或实习,还前往悉尼大学、台x政治大学交流。硕士毕业后,俞雯律师投身律师行业,主办和参与办理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涉案标的超两百亿元,展现出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她于2021年正式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1113,现就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一职,是大成南京分所2024年引进加盟的优秀合伙人。
专业能力与证书
俞雯律师在专业能力上表现出色,尤其擅长房产纠纷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同时,她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领域也有所涉足。此外,俞雯律师还拥有多项专业能力证书,如英语六级、雅思7分的英语能力证明,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这些证书为她在处理涉及涉外、财务等复杂案件时提供了有力支持。
执业理念与职务荣誉
俞雯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力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她在行业内也获得了诸多认可,担任南京市鼓楼区青联委员、南京市房地产领军人才培训营成员。还获得过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南京律师团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等荣誉称号。她曾多次前往电视台录制普法视频,通过生动有趣的普法小案例小故事向观众讲解民法典,为法治宣传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处理租赁合同纠纷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马鞍山市XX(经营者黄XX)与被告石XX签订《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石XX委托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但未按时归还并支付租金,原告将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诉至法院。俞雯律师作为被告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的代理行为民事责任由石XX承担,同时考虑到原告履约过错对租金请求部分支持。石X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依据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内容及交易习惯等证据,维持一审判决,认定石XX与章XX存在事实委托代理关系,相关责任由石XX承担。俞雯律师在该案中,通过对案件证据和法律关系的精准分析,为被告章XX进行了有效的代理,最终使章XX免于承担责任,体现了她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事实和法律适用,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法律解决方案。
化解房屋买卖僵局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徐XX、王某某起诉被告胡XX、谭XX,要求协助不动产变更登记、支付违约金等。俞雯律师作为被告胡XX、谭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过户,原告办理过户当天支付增加购房款16万元,若被告不配合过户需支付违约金40万元,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俞雯律师在该案中,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利益,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避免了被告可能面临的高额索赔,展现了她在房产纠纷调解方面的能力,能够在复杂的纠纷中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助力客户成功收房
在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第三人江苏XX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主张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被告则辩称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等。俞雯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XX公司在售楼处的销售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被告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因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且原告付款存在不当,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请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向原告交付商铺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俞雯律师在该案中,通过对表见代理等法律规定的准确运用,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帮助原告成功收房,体现了她在房产纠纷诉讼中的专业素养和应对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
综上所述,俞雯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教育背景、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她在多起典型案例中的出色表现,充分展示了其在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时的专业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