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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刑事辩护律师孔伟:办理多起重罪轻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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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7 · 1840人看过
导读:孔伟律师自2015年执业,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纠纷。在李XX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为被告争取从轻处罚;在王X故意杀人案中,成功让被告被判缓刑,展现其专业能力。

深耕刑事辩护

孔伟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年,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主要客户涵盖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刑事辩护领域尤为专精,承办了1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30%,成功办理多起具有影响力的案件。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当事人为被告人李XX与公诉机关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检察院。争议焦点在于李XX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孔伟作为被告代理人,在分析案情时,关注到李X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且庭前积极交纳罚金等情节。制定策略时,向法院提出对李XX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虽然判处缓刑的意见未被采纳,但其他从轻处罚意见被采纳,最终李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故意杀人案

当事人为被告人王X与公诉机关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检察院。争议焦点是王X故意杀人的定性及量刑。王X因父亲被伤害一事对宋XX怀恨在心,携带砍刀欲报复并致宋XX多处受伤。孔伟作为被告代理人,分析认为王X系主动归案,有自首情节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系初犯且无不良影响,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制定策略时,向法院提出相应辩护意见。法院最终认定王X系犯罪未遂可减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王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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