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背景与专长
唐雪榕律师自2008年开始在广东广州执业,是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律师协会会员,还曾任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她具备医学本科与法律硕士复合背景,深耕医疗纠纷、公司经营与合同事务领域,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
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3月20日,患者王XX因“摔伤后头痛伴恶心、呕吐2小时”入住东莞某某医院,历经多次手术,期间出现颅内感染等情况,先后转至多家医院治疗,最终于2022年7月14日死亡。四原告认为被告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被告则辩称诊疗行为符合常规,不存在过错。
案件核心争议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被告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若存在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的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如何确定,以及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是否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鉴定与抗辩应对
经原告申请,法院委托广东省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该机构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明确医方存在多项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医方承担65%主要责任。被告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唐雪榕律师团队结合鉴定意见书、复函及全案证据,论证鉴定程序合法性、鉴定意见科学性及合理性,反驳被告抗辩主张。
赔偿项目辩论
关于赔偿项目及金额,唐雪榕律师团队协助原告梳理并提交完整证据。针对被告提出的抗辩意见,结合鉴定意见对医方整体诊疗行为存在过错的认定,逐一进行拆解反驳,明确相关费用均与案涉医疗损害存在关联,应纳入赔偿范围。
案件最终结果
最终,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采纳了唐雪榕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及鉴定意见,认定被告应对患者王XX死亡损害后果承担65%的赔偿责任,对各项损失进行合理核算。法院于2025年12月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向四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XXX.57元,驳回原告超出计算标准的其他诉讼请求。唐雪榕律师团队在案件中精准把控核心、强化证据支撑、维护家属权益、应对庭审争议,助力案件得到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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