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王芳律师代理。王芳律师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经济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尤其专精于买卖合同案件。
2019年起,韩XX受王XX雇佣,从事吊顶、木工、瓦工等工作,双方口头约定了劳务内容和报酬,没签书面合同。2021年12月9日,韩XX在施工时,王XX提供的脚手架断裂,他不慎摔伤,右跟骨粉碎性骨折。他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00日、营养期100日、护理期90日。
韩XX和王XX就赔偿协商不成,韩XX起诉到永清县人民法院,要求王XX赔偿各项损失158062.1元。王XX则辩称,韩XX自身操作有过错,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标准过高,他已垫付42000元医疗费,韩XX伤情与其他意外有关。
一审法院认定韩XX合理损失98590元,王XX承担80%责任,扣除37000元垫付费用,判决赔偿98590元。王XX不服上诉,二审中王XX提交新证据证明实际垫付42000元,二审维持责任比例,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
法律干货
签订书面合同:提供劳务时,尽量和雇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这样万一出了问题,处理起来更有依据。
保留证据:工作中受伤,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医疗票据、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等,这对后续索赔很关键。
注意安全义务:作为提供劳务者,自己也要尽到安全注意义务,避免因自身过错导致承担部分责任。
结语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劳务纠纷中责任划分和赔偿认定都有法可依。大家遇到类似问题别慌,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也有法律方面的困扰,不妨咨询专业律师。王芳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就职于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服务于廊坊、永清县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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