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马学兵是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33xxxxxxxx648445。他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一定的执业年限。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来自于浙江大学的系统学习,这为他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行政诉讼等领域均有涉及,尤其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案件方面更为专精,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90余件,其中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案件占比约45%。此外,他在保险理赔领域承办案件达30余件,主要集中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占比约15%,同时熟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职位与理念
马学兵担任浙江省法学会科技与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台州仲裁委调解员、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新华保险浙江分公司客户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监督官”等职务。他秉持“客户至上,用事实说话,用法律维权,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注重与客户的深度沟通,会耐心倾听需求,细致分析案情,为客户量身定制专属法律方案。
处理服务合同纠纷
在服务合同纠纷方面,马学兵有成功代理的典型案例。委托人张X(化名)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达成私教训练协议,共9节私教课程,每节280元,合计支付费用2520元,但未签订书面协议。张X明确要求指派王X(化名)作为专属私教,然而王X离职后,委托人法定监护人拒绝该公司重新选派教练,并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却遭到公司拒绝,公司仅同意退还70%费用。双方协商无果后,委托人委托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是私教离职后,委托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追回剩余课程费用。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结合委托人提交的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诉讼思路,精准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避免了委托人因证据梳理不当、诉求模糊导致权益受损。针对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私教离职后公司推诿退费的问题,他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充分佐证双方服务合同关系、费用金额及被告违约事实,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支持委托人诉求提供有力支撑。全程主导诉讼流程,面对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及时与法院沟通,确保案件顺利推进,最终帮助委托人成功追回全额退费。这一案例体现了马学兵律师在服务合同纠纷处理上,能够精准定位核心诉求、强化证据支撑以及高效推进诉讼流程,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财产权益。
处理车辆保险合同纠纷
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方面,张X(化名)为其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13万余元,使用性质非营业。保险期间内,张X之子李X(化名)驾驶该车辆,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后协商线下付款取消订单,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路灯杆损坏。XX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并要求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张X委托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89200元、路灯修复费10800元及评估费、诉讼费。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李X使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的行为是否改变车辆非营业使用性质,保险公司能否据此免责。马学兵律师深入拆解案件关键要点,构建核心辩护逻辑。他指出顺风车的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约车营运存在本质区别,李X的接单时间、路线均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事故当天虽取消平台订单,但仍按原行程接送乘客,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核心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在这个案例中,马学兵律师精准界定法律边界,打破保险公司的免责抗辩逻辑;全力捍卫投保人权益,为委托人争取到足额保险赔偿;彰显了其专业理赔维权能力,为同类非营业车辆顺风车出行理赔纠纷提供了高效维权范例。
综上所述,马学兵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多重行业职务的加持,在合同纠纷、保险理赔等民商事纠纷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始终以客户为中心,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有效的证据收集和高效的诉讼推进,为客户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服务合同纠纷还是车辆保险合同纠纷,都体现了他在民商事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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