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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刑事辩护律师郑勇:网络犯罪辩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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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562人看过
导读:郑勇律师自2009年起在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执业,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如博某抢劫杀人案,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仍认定有罪后,二审改判无罪;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侦查阶段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意见,获检察机关采纳。

千万商标侵权

当事人张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汽车机油价值3000多万元。争议焦点在于张某是否构成犯罪证据是否充足。郑勇律师代理张某,在侦查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律师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分析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关联性,适用相关法律条款判断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批捕。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对张某不予批捕。

重大毒品犯罪

毛某涉及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6000余克,一审判处死刑。争议焦点是毛某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郑勇律师代理毛某进行二审辩护,提出毛某系被动参与、犯罪作用及地位低于同案犯的辩护意见。律师通过调查取证,收集毛某被动参与犯罪的相关证据,在庭审中合理阐述毛某的情节。二审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改判毛某死缓

滥伐林木

被害人吴XX控告吴X等人滥伐林木,要求追究刑事责任。争议焦点是吴X等人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郑勇律师代理吴X等人,先向公安机关提出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未被采纳,后在公安机关报捕时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批捕意见,检察机关采纳。公安机关直诉后,律师又提出涉案林木并非《森林法》采伐管理范围内的林木及犯罪主体不适格等法律意见。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最终采纳律师意见,对吴X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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