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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成被告,配偶会“连坐”吗?律师一招排除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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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987人看过
导读:最近,不少人都面临着信用卡还款的压力,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纠纷。今天要给大家分享一个真实案例,被告熊先生因信用卡欠款被银行起诉,银行还要求其配偶雷女士承担共同清偿责任。面对高额的欠款和费用,他们该如何应对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邓泳怡律师是如何为他们维权的。
信用卡欠款成被告,配偶会“连坐”吗?律师一招排除夫妻共同债务!

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邓泳怡律师代理。邓泳怡律师从业10多年,拥有广东海洋大学法学本科学历,还完成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她是第十届中山市律师协会跨境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荣获“2024年度热心公益事业律师”等称号,处理过各类案件100余起,在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

被告熊先生因信用卡纠纷被银行起诉。银行要求熊先生清偿信用卡欠款本金118948.21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分期手续费,还要求其配偶雷女士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另外支付基础律师费1000元及按欠款金额8%计算的增加律师费9930元。原来,2019年12月27日,熊先生申领信用卡并申请“乐分易”分期业务,银行于2020年1月6日发放贷款20万元。但熊先生自2021年12月7日起逾期还款,截至2023年2月1日,尚欠本金114948.21元、利息9154.78元、违约金1307.11元、分期手续费3596.71元。

邓泳怡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与熊先生沟通,梳理案件材料,明确了三个核心争议焦点。一是涉案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是违约金是否过高;三是增加的律师费是否应支持。针对夫妻共同债务,律师核查银行有无雷女士签字的共同还款材料及债务用途;对于违约金,结合法律规定和利率标准论证其合理性;对于律师费,审查增加部分是否实际支出。

庭审中,邓律师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指出涉案债务是熊先生个人债务,雷女士不应担责,且违约金过高、增加律师费未实际支出不应支持。法院审理后认为,银行未能证明雷女士有共同承担债务的意愿,也不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同时,利息和分期手续费已能弥补银行损失,再支持违约金不合理,增加的律师费未实际支出也缺乏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邓律师的意见,判决熊先生偿还本金、分期手续费及利息,支付1000元律师费,驳回银行要求雷女士承担共同清偿责任、支付违约金及增加部分律师费的请求。

法律干货

夫妻债务认定:不是所有婚姻期间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银行要证明配偶有共同承担的意愿或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否则配偶无需担责。

违约金合理性:金融机构主张的违约金与利息、手续费叠加不能过高,超出合理范围法院可能不支持。

律师费审查:增加的律师费需实际支出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信用卡纠纷等法律问题时,不要惊慌。只要找准争议焦点,运用法律武器,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邓泳怡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委托人排忧解难。邓律师从业10多年,在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地址在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2号紫马奔腾广场3座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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