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市XX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关于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纠纷正在等待裁决。
案件冲突
大连市XX公司发现被告XX公司存在侵害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遂将其告上法庭。阎乔律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是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经验丰富。此次受大连市XX公司委托,他开始着手调查收集证据,准备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
撤诉结局
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大连市XX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阎乔律师尊重委托人的决定,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撤诉手续。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准许原告大连市XX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大连市XX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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