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往往是让人头疼的事儿。特别是农村有宅基地的家庭,这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屋该咋分,好多人都心里没底。毕竟宅基地不像城里的房子,有明确的产权和市场价值,它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的性质,又和村民的资格挂钩,所以分配起来就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夫妻双方甚至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离婚时宅基地财产分配的那些事儿。
一、明确宅基地财产性质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只有使用权。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夫妻双方的合法财产。比如老张和妻子闹离婚,老张不能说这宅基地是自己的就要全拿走,因为宅基地是集体的。但他们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建的,这房子就是可以分割的财产。
二、区分婚前婚后财产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一方婚前建造或者购买的,并且没有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这一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要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对房屋进行了翻建、扩建,那么扩建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小李在结婚前就有一处宅基地房屋,婚后和妻子一起把房子加盖了一层,这加盖的一层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三、协商分配方式
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宅基地房屋的分配方式。可以一方获得房屋,然后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可以将房屋出售,双方分割售房款。比如老王和妻子离婚,他们协商后,老王留下房子,按照房屋的评估价值给妻子一定的现金补偿。协商的时候,双方要心平气和,把各自的想法和需求说清楚,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四、诉讼分配途径
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比如宅基地使用证、房屋建造的出资证明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比如法院可能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要是一方经济比较困难,法院可能会在判决时适当照顾这一方。
五、注意村民资格问题
因为宅基地和村民资格紧密相关,所以在分配时要考虑双方的村民资格。如果一方不是本村村民,可能在宅基地的使用上会受到一定限制。比如外地媳妇和本地丈夫离婚,外地媳妇没有本村村民资格,在分配宅基地房屋时就可能比较麻烦。
离婚时宅基地财产分配完,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问题。比如拿到房屋的一方要对房屋进行改造、重建,需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或者遇到拆迁,拆迁补偿款又该怎么分配。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可能又会闹出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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