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 >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哪些婚姻是可撤销婚姻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哪些婚姻是可撤销婚姻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16 · 8764人看过
导读: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ArticleTitle}

男女虽然一起生活了多年,但此时只要没有领取到结婚证,那么这都不能算作是夫妻关系,只能按照同居进行处理。当然,有些时候可能会因为采取了虚假手段来领取结婚证,这样也会导致婚姻被认定为无效。那么一般哪些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呢?下文中律图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一、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二、哪些婚姻是可撤销婚姻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其中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包括有效婚姻、无效婚姻以及可撤销婚姻。法律中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具体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要是一方因为受胁迫而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的话,则这属于可撤销婚姻。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更多

结婚最新文章

遇到结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